来源| 都市现场综合海南警方
近日,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与后屯路的交叉路口,一辆电动自行车闯红灯,与一辆畸形行驶的小轿车相撞,骑车人抢救无效去世亡。交警判罚由于该名骑车人未按照信号灯通行,还要承担这次事变中的全部任务。。。这判罚你支持吗?很多网友对这件事都是喜闻乐见。
很多网友表现制订的规矩就是让人按照的,不应该因为礼让而让不文明的举动凌驾于规则之上。有人说法律不跟稀泥,社会才华更平稳。事实上,许多时候,规则制定是合乎大部分人的利益的,强行去废止规则,只让给别人带来麻烦,而因为别人的过错,让畸形行驶的驾驶员承当义务良多时候是有些人无奈接受的。
行人机动车闯红灯是一件很常见的事件,很多时候一旦车子撞上行人了,个别驾驶员都要付次要的责任,要给受害人抵偿,然而这次的驾驶人闯红灯导致逝世亡的事件,最后裁决死者承担全体责任。此事一经发布,很多网友表示支撑。到底是怎么回事呢?